2月2日上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與省局在杭州簽訂“深化藥品審評制度改革與創新服務合作協議”。省局邵元昌副局長介紹了協議主要內容,國家總局藥審中心許嘉齊主任和省局陳時飛局長分別代表雙方在協議上簽字并講話。
本次合作協議的簽署旨在深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藥品審評制度改革,促進國家藥品技術審評能力與省局技術審評優勢互補,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創新服務能力,更好地服務我省醫藥創新和產業發展。
根據協議,雙方將充分發揮各自在藥品技術審評領域的優勢和特點,在能力建設、基礎建設、隊伍建設等幾方面展開合作,探索構建促進藥品創新的審評體系。
許嘉齊主任首先對浙江省局在總局藥審中心待審品種嚴重積壓的困難時期,派出掛職團隊與中心人員一起奮戰解決審評積壓表示感謝。他指出,在下一步審評體系建設中,要推進與浙江省局的合作,提升雙方能力,加快推進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的創新政策在浙江落地生根,要不斷細化合作內容,完善工作機制。通過互派人員到對方掛職學習鍛煉,為雙方培養造就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的藥品審評人才和創新團隊。
陳時飛局長指出,藥品安全和療效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在總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打基礎,立長遠,進行了一系列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解決了長期未解決的問題。此次協議的簽訂,對進一步深化藥品審評制度改革,推進我省藥品技術審評能力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浙江作為醫藥大省,藥品和原料藥出口在全國領先,近幾年創新發展形勢可喜。希望總局藥審中心發揮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信息資源等優勢,對浙江省藥品監管和新藥研發給予更多的指導和幫助。期待合作結出豐碩成果,造福百姓!
